索引號: 000014349640000/2025-00074
主題分類: 勞動、人事、監察
責任部門: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成文時間: 2025-09-03
標題: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做好穩就業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發布時間: 2025-09-23
發文字號: 寧政辦規發〔2025〕4號
有效性: 有效
>寧政辦規發〔2025〕4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自治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關于進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做好穩就業工作的若干措施》已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5年9月3日?????????????????
(此件刪減后公開)
關于進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做好穩就業工作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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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著力穩就業、穩企業、穩市場、穩預期,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大穩就業政策支持力度的通知》(國辦發〔2025〕25號)精神,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就進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做好穩就業工作提出如下措施:
一、支持市場主體穩定崗位
(一)加大企業融資政策支持。擴大金融助企穩崗擴崗專項貸款支持范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穩崗擴崗專項貸款單戶授信額度由3000萬元提高至5000萬元。對符合條件的個人穩崗擴崗專項貸款,給予單戶授信額度最高1000萬元。
(二)加大援企穩崗政策支持。提高相關企業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比例,其中中小微企業返還比例提高至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90%,大型企業返還比例提高至50%,政策執行期限至2025年12月底。
(三)實施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相關企業生產經營確有困難的,可按規定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階段性緩繳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申請通過后向稅務部門申報,緩繳期間企業要依法履行代扣代繳職工個人繳費義務。政策執行期限至2025年12月底,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二、激發企業擴崗潛能
(四)擴大社會保險補貼范圍。重點行業領域的中小微企業與重點群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為其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保險費的,按照個人繳費額的25%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期限為1年。補貼由企業申請,申請期限至2025年12月底。企業領取補貼后,盡快發放給符合條件的勞動者。鼓勵重點行業發展壯大,增強產業帶動就業能力。
(五)加力落實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對招用畢業年度、離校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及16-24歲登記失業青年,簽訂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為其足額繳納3個月以上的失業、工傷、職工養老保險費的企業和社會組織,可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執行至2025年12月底。
(六)鼓勵企業開展就業見習。具有寧夏戶籍的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16-24歲失業青年,在企業見習期間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給予補貼,并為其購買保額為50萬元的商業意外傷害保險。對見習期未滿與見習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的,可給予見習單位剩余期限的見習補貼,政策執行至2025年12月底。
(七)強化以工代賑政策落實。統籌新型工業化、新型城鎮化和鄉村全面振興,在縣域范圍內謀劃實施一批農業農村和城鄉融合發展中小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優先吸納返鄉農民工、脫貧人口、防止返貧監測對象、農村低收入人口和相關失業人員等重點群體就地就近就業。
三、開展大規模職業技能培訓
(八)強化培訓就業效果導向。全面推行“崗位需求+技能培訓+技能評價+就業服務”四位一體項目化培訓模式,探索建立與培訓效果、就業情況掛鉤的差異化培訓補貼機制和獎補機制。結合產業發展和用工需求變化合理確定培訓項目,聚焦高技能人才、急需緊缺職業(工種)加大技能培訓支持力度,圍繞高校畢業生、農村勞動力、防止返貧監測對象、就業困難人員等重點群體開展兜底性技能培訓,增強培訓的針對性、適配性和實效性,提高參訓人員就業轉化率。
(九)聚焦重點開展針對性培訓。指導相關企業組織職工開展崗前培訓、在崗培訓、轉崗培訓、職業素質培訓等多種方式培訓,所需經費按規定從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對符合條件的按照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或技能提升補貼。在高等院校全面推行“學歷證書+若干職業技能證書”制度,實現符合條件的院校評價機構應備盡備、符合條件的學生技能等級應評盡評。深化“技能照亮前程”行動,組織原在相關企業工作的失業人員開展就業技能培訓和專項職業能力培訓。因地制宜打造“寧夏工匠”技能品牌,定期發布職業技能培訓需求指導目錄、培訓機構目錄、急需緊缺工種目錄,結合培訓需求、個人意愿、技能水平等,提供健康養老、特色農牧、先進制造等不同領域技能培訓,按規定給予差異化職業培訓補貼。
(十)拓寬技能提升渠道。支持有技能提升需求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符合條件的城鄉青年就讀技工院校,鼓勵各地將相關失業人員中有意愿的青年、農民工等群體納入技工院校招生范圍。指導技工院校開設先進制造業、生活服務業等領域急需緊缺專業,鼓勵技工院校與企業合作開展訂單定向培養班、企業冠名班培養。
(十一)完善技能培訓工作機制。健全完善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統籌推進、各行業主管部門積極參與、各市縣(區)分類實施的工作機制。各部門要發揮職能優勢,統籌就業補助資金、失業保險基金、行業發展資金、東西部協作資金、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等資金,合力做好職業技能提升培訓工作。
四、促進人力資源精準匹配
(十二)跟進提供用工服務。通過“三支一扶”、公益性崗位等政策性崗位和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為鄉鎮(街道)等基層單位配備就業服務專員。加強相關企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專項服務,“一企一策”提供用工指導、政策咨詢、勞動關系協調和矛盾糾紛調解仲裁等服務,協調推動政策落實。
(十三)定向投放就業崗位。利用“寧夏公共招聘網” “寧好就業”等智能化平臺,歸集城鄉基層各類崗位信息,集中向重點城市、重點園區、重點相關企業投放。建立《全區企業用工需求目錄》常態化發布機制,分行業分專業科學分類崗位需求,運用“大數據+AI”智能招聘新模式,促進人崗精準對接。加密“小而美”“專而精”的招聘活動舉辦頻次,開展針對細分行業的小規模招聘活動,探索開展“首發+招賢”“夜聘+夜集+夜游”新模式,讓就業服務更加可感可及。
(十四)實施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服務攻堅行動。自治區教育部門匯總并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供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信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建立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失業青年、新生勞動力、未就業困難畢業生實名制臺賬,健全“市—縣—鄉鎮(街道)—村(社區)”四級幫扶體系,推送就業創業政策清單、就業創業服務機構、各級就業服務網站,為離校未就業畢業生等青年提供求職指引。組織就業專干、服務機構等開展“一對一”結對幫扶,根據就業能力、求職需求,向離校未就業畢業生等青年針對性推薦3個以上質量高、穩定性強的就業崗位。
(十五)提供多渠道專業化服務。鼓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相關就業困難人員、防止返貧監測對象提供就業指導、職業技能培訓、創業指導等服務,按規定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給予補助。
五、開展分類分層援助幫扶
(十六)開展就業困難人員援助。將大齡勞動者和低保邊緣家庭人員等群體按規定納入就業援助范圍。依托寧夏人社“一體化”系統和“寧好就業”平臺,推行“大數據+鐵腳板”模式,建立就業困難人員數據庫,做好動態更新、全程跟蹤。推動失業人員在戶籍地、參保地和常住地辦理失業登記,同等享受就業服務、金融扶持、稅收優惠等政策。
(十七)加強失業人員生活保障。暢通失業保險待遇申領渠道,為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按時足額發放失業保險金,按規定代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費,及時兌現價格臨時補貼等待遇,做好大齡領金人員參加養老保險工作。對生活困難的失業人員及家庭,按規定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范圍。
六、加強就業監測防范化解風險
(十八)強化“六預”保障。增強穩就業工作的預見性、精準性和時效性,做到預報需求、預告政策、預留崗位、預先培訓、預制方案、預留資金,穩定就業形勢,兜牢就業底線。
(十九)強化就業監測預警。落實就業形勢監測制度,聚焦重點地區、重點企業、重點群體,持續抓好就業常規統計,加強數據比對,定期分析研究,及時掌握勞動力市場供需和勞動力流動變化,健全多方參與的就業形勢研判機制,加強部門信息共享。
各地各部門要切實強化穩就業政治責任,跟蹤存量政策落實情況,做好增量政策儲備。各級發展改革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協調聯動,落實就業影響評估機制,出臺重大政策、實施重大項目前,要充分評估對崗位創造、就業環境、失業風險的影響。各級財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強化就業資金使用監督和績效管理,落實風險防控機制,嚴肅查處騙取套取、虛報冒領等違法違規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各地各部門要加大政策宣傳解讀力度,選樹一批積極穩崗擴崗的典型企業、典型人物、典型經驗,增強社會信心,合理引導預期,形成市場主體和廣大勞動者共同努力穩定就業的良好氛圍。
一圖讀懂:《關于進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做好穩就業工作的若干措施》圖解